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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中德 落户天津
根据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津政办发(2013)40号】文件,《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高职院校外省市生源毕业生在津落户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允许符合条件的外地户籍高职院校毕业生在津落户,为高素质技能人才在津工作创业提供良好的环境。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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